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旨在通过政府财政奖补措施,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使用环保可降解材料,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积极参与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奖补办法》规定,我市城乡居民丧属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除享受户籍所在地政府制定的惠民殡葬政策外,在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骨灰堂安葬时选择骨灰立体安葬的免费提供骨灰格位,并免除寄存管理费。在石家庄墓地(经营性公墓)安葬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每个格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其他逝者每个格位一次性补贴500元;选择骨灰自然安葬的每具一次性补助2000元,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还可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告别及安葬仪式;选择骨灰撒散的免费提供四名以内的逝者亲属陪同撒散服务。对于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逝者,除享受上述减免、补助政策外,每具一次性奖励2000元。
该奖补办法还就办事程序、使用范围及奖补资金来源、发放方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