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对于平乡县来讲,往年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是,2020年4月15日却打破了这个“平凡”。因为2020年4月15日是平乡县按照邢台市委市政府要求,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第一天。总结2020年4月15日这一天,可以说对于平乡县殡葬改革工作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天,也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一天,说重要大家都可以理解,因为万事开头难,县殡改小组的每一位成员都把这一天看的很重。说有意义是因为,就在这一天我们不顾艰难险阻、突破层层阻力成功阻止一起应火化未火化事件发生,这一天不仅拉开了殡葬改革的序幕,还成功打响了“第一枪”。
4月14日,河古庙镇董固村党员赵某父亲去世,按平乡县殡改政策规定属于火化对象,但赵家不想火化,仍计划按照以前风俗装棺土葬。在前期做工作无果情况下,民政局、河古庙镇组织精干力量,在赵家土葬的路上将车辆拦下,并上报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到达现场执法,市大督查第十二督导组全程督导。县民政局和河古庙镇政府主要领导进一步对赵某一家进行政策解释和形势分析,最终赵某一家同意火化,于当日下午6点半左右开棺起尸后运送到殡仪馆进行火化。
在市大督查第十二督导组全程督导下,通过县乡村三级通力合作,成功阻止了这起应火化未火化事件发生,打响了平乡县殡葬改革的“第一枪”。这一枪彰显了我县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这一枪打消群众的观望等待思想;这一枪震慑了非法运尸、销售棺材等行为;这一枪给平乡县殡改人打了一针“强心剂”,必定为我县殡改事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