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殡葬改革应该注重两项改革一个明确,即深化葬法改革,推行葬礼改革,明确改革方向。
深化葬法改革。葬法是指安置、处理遗体或骨灰的方法。首先,要鼓励骨灰处理多样化,鼓励生态文明的、节约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安葬方式,并最终实现从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的转变。现阶段主要还是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的方式,通过建设骨灰墙、骨灰塔、骨灰楼、骨灰廊等骨灰寄存设施,满足群众骨灰安放的需求。由于受传统“人土为安”思想的影响,群众更愿意将骨灰安葬在公墓内,但公墓只是过渡形式,过度发展是与殡葬改革的方针背道而驰的。现有的公墓要继续推广生态化、园林化和艺术化,开发花葬、树葬、草坪葬等多种葬式,尽可能地保持原有生态,少占耕地,引导合理消费选择,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其次,要促进遗体处理规范化。过去殡葬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推行火化上,对土葬改革重视不够。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理解殡葬改革“起尸火化”引发干群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因调整火化区等因素而导致火化率下降的问题,需要我们把握好尺度,做好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现代文明的丧葬方式,否则将会影响到民政部门的形象和声誉。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长期努力,不可能一践而就。
推行葬礼改革。殡葬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葬式改革与葬法改革应同步推进。目前,在有些地方,一些不健康、不文明、低俗化的丧葬习俗开始死灰复燃、沉渣泛起。如在丧葬仪式上出现的脱衣舞表演、个别地方出现的配阴魂等。对于这些不正常的现象,一方面要采取正确的疏导方法,引导群众选择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人民群众接受的治丧礼仪形式,引领新殡葬礼仪时尚,从而达到以积极健康的文明礼俗,来取代落后的、封建迷信的习俗。
明确改革方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应当在殡葬工作中得到很好的体现,这也是殡葬改革工作应当追求的目标。60多年前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出殡葬改革的目标和现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为殡葬工作指明了方向。概括起来,殡葬改革的方向就是“生态与文明融合,人与自然和谐”。